2010年9月10日星期五

亲子鉴定基本原理


(一)基因,是遗传物质的基本单位,DNA的片段。人类每一个体细胞都有23对染色体,其中22对是常染色体,1对是性染色体。基因位于染色体上,控制遗传性状。精子和卵子各带有每对基因中的一个基因。卵子受精后,两个基因组成子代的基因型。因此,子代染色体上的每一对基因,一个来自父亲,一个来自母亲。
(二)基因型,一对染色体上的等位基因相结合成为基因型,在一对染色体同样座位上两个相同的基因组成的基因型称为纯合子,如aabb,两个不同的基因组成6种基因类型。ABO三个等位基因,可以组成6种基因类型。AB基因为显形,O基因为隐性。
父母的基因型决定着子女的基因型。如父母是同一基因纯合子(aa×bbbb×aa),他们的子女都是将纯合子;若父母是不同基因的纯合子(aa×bb),他们的子女都是将杂合子(ab);若父母之一是纯合子(aabb),另一个是杂合子(ab),则他们的子女多半数是纯合子、半数是杂合子;父母双方都是杂合子(aa×ab)他们的子女可能有三种类型(aabbab),基因可以通过家系调查确定。
(三)表现型,在法医学中主要是指血型性状的表现。如ABO系统的ab基因,不论以纯合型时才能表现出来。这种表现型是可以直接测定的,通常所说的血型都指表现型。
(四)遗传以及遗传规律
血型系统的遗传标记按孟得尔规律遗传;
每个基因完整的穿给子代;
不同的基因独立遗传;
一对基因分别授与两个配子;
子代半数基因来自父亲,半数基因来自母亲。
血型遗传的规律可归纳:
1)孩子不可能带有双亲都没有的血型基因。
2)孩子必然得到双亲各方的一对等位基因中的一个。
3)只有在双亲都带有一个相同基因的情况下,孩子才有可能带有两个相同的基因。
4)双亲中一方或双方为某个基因的纯合子时,这个基因必定在孩子中表现出来。根据上述规律,鉴定亲子关系的基本原理可以归纳为以下两点:
①在确认孩子的某个血型基因必定来自生父,而嫌疑父亲并不带有这个血型基因时,可以排除他是孩子的亲生父亲。显然,检查的血型系统越多,假的父亲被排除的机会就越大。这些血型系统的排除能力,可以用累积排除概率或母子对排除概率作定量比较。
    ②在确认孩子的某些血型基因必定来自生父,而嫌疑生父也带有这些血型时,不能排除他是孩子的生父,即有可能是孩子的生父,然而这个可能性是多大,可以通过计算嫌疑父亲和孩子之间的亲子关系指数或亲子关系概率作出定量估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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