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22日星期日

『婚姻小知识』


1、结婚自由是什么样的概念?

一是当事人双方自愿,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胁迫另一方,二是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限制当事人双方结婚的自由。


2、法定婚龄是怎样规定的?

法定婚龄是法律规定的最低结婚年龄,我国婚姻法第六条明确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这是现行婚姻法对法定年龄的明确规定。

3、什么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直系血亲是指当事人之间有垂直的血缘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批量向上推算,当事人源于相同的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

4、未达成离婚协议的登记机关是否受理?

双方当事人必须在离婚协议中对子女和财产及债务等问题作出适当处理。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达成离婚协议,不管是由于当事人对解除婚姻的意愿不一致,还是由于对子女和财产的处理意见不一致,婚姻登记机关都不予处理。

5、一方或者双方都不是内地的,如何办理婚姻登记手续?

2003101日正式施行的《婚姻登记条例》明确规定: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

6、户口簿、身份证必须要吗?有什么规定吗?

《婚姻登记条例》规定户口簿、身份证是办理婚姻登记的实质性要件,因此一件也不能少。

1)居民身份证与常住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2)居民身份证与常住户口簿丢失,当事人应当先到公安户口籍管理部门补办证件。

3)到场的是否当事人本人,婚姻登记机关只能通过当事人出具的本人的身份证件查验。

4)户口所在地的当事人户口应是落入状态(也就是必须是户口簿)。

7、离婚必须要写离婚协议书吗?

 当事人口头向婚姻登记员表白自愿离婚,表白已达成协议是不能作为当事人自愿离婚和达成协议的证据的,当事人还必须提交书面材料,即离婚协议书。当事人不提交离婚协议书的,婚姻登记机关不能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申请。

8、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即:1、对离婚后有关子女抚养、教育、探望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2、对共同财产作出合理分割,对生活困难一方给予经济帮助作出妥善安排;3、对共同债务作出负责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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